民事
物业强制安大门,给业主带来不便
物业强制安大门,给业主带来不便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以安全为由强行设置大门,影响业主出行.广大业主找到物业,物业以小区规划图中无东门,东门为临时门为理由,而我们买房时,小区有东西两个门.广大业主就是看中这里就医,交通,上学,购物方便才在这里买房的,物业本应该为业主服务,但现实却在制约业主,物业应该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而不能以给业主带来不便作为代价.安上大门物业可以节约开支,物业是不是违法了?广大业主应该怎么办?我们能否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ixia……(北京)
提问时间:2010-05-04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