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本公司工作16年左右,一直在现在单位的下级公司上班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补交社保
可以 投诉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你好,以前的保险可要求公司补交,无法补交的,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加班可以拒绝,也可以要求发加班费,建议积极取证,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如果你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可以向要求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