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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我未婚在深圳打工,三年前与一离异女子闪婚,她有三个子女,两女一男,幼女归我们,两个归前夫

婚姻家庭,我未婚在深圳打工,三年前与一离异女子闪婚,她有三个子女,两女一男,幼女归我们,两个归前夫 婚姻家庭,我未婚在深圳打工,三年前与一离异女子闪婚,她有三个子女,两女一男,幼女归我们,两个归前夫。因第一年后半年婆媳关系不好,妻子会娘家住了,因前夫虐待孩子,当时她儿子住在娘家,妻子说每月给生活费1200,又过了半年二女儿又回她娘家住,她说每个月1700生活费,那是我工资的一半。直到现在看她可怜也就答应了,可她只顾娘家,家里一次也没有回,过年过节也不回,我回家她不高兴,还教唆孩子等你奶奶死了才回去,昨天问她,她说你妈死了我都不回去。我两兄弟 ,还没分家,我们没有孩子。她说要精神损失费,请问她能分家里的财产吗?我可以不给精神损失费吗?,那我的损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son(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7-08-27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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