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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李律师,今天我因急用钱,托两个朋友从两家公司以手机分期的方式贷到现金四千元

你好李律师,今天我因急用钱,托两个朋友从两家公司以手机分期的方式贷到现金四千元 你好李律师,今天我因急用钱,托两个朋友从两家公司以手机分期的方式贷到现金四千元,而两部手机的总价值是一万零七百左右,因为做的是分期,所以在这两起贷款在合同到期前应还的金额是一万二,请问李律师他们这样做合法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解药”(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7-08-27 16: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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