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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有一个外贸公司,公司给朋友在用,自己也就算是挂名法人,他客人来国内订货

我自己有一个外贸公司,公司给朋友在用,自己也就算是挂名法人,他客人来国内订货 我自己有一个外贸公司,公司给朋友在用,自己也就算是挂名法人,他客人来国内订货,订货完了装柜到国外卖,中间过程就是卖卖交易,没有任何需要我盖章签字协议,他做的所有事情我都不知情,而且公章都在我这里,他的货款没付完,别人如果找我,需要承担吗,我没有签字,为什么可以找我,我只是把公司借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rry work(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7-08-25 23: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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