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房产局要求前配偶签字同意,是否合理?
可以诉讼确权后过户
不合理
严格的说你的婚前财产不需要配偶签字 但是实际操作的时候房管局都会附加这个条件
你可以考虑先起诉之后按照判决书再过户
可以先起诉,然后再过户
房管局的要求是惯例,你可以要求前夫配合过户,如果其不配合,你只有起诉到法院确认产权,然后以判决书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通过起诉 确认房屋产权归你 建议当面咨询详细表述案情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姜华律师
房产局无依据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过户
你可以考虑通过起诉确认房屋产权归你之后按照判决书再过户。
房产局都是这么要求的,如果与前配偶无法沟通,只有通过诉讼确权之后再到房产局办理过户。
不合理 你可以起诉房产局要求办理过户 或者让买房者起诉你过户
按法律规定是不需要前配偶签字的。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达到过户的目的。
你好,可以起诉房产局不作为。
既然关系恶化,不愿协商,可以通过诉讼确认房屋属于你,拿着判决书房管局就会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