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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入住新房,入住后不到一年发现客厅卧室的屋顶和墙体多处裂痕

我是2009年入住新房,入住后不到一年发现客厅卧室的屋顶和墙体多处裂痕 我是2009年入住新房,入住后不到一年发现客厅卧室的屋顶和墙体多处裂痕,多次找到开发商,最后经过质检部门协调,开发商赔偿4000元,我们贴补2千多贴的墙纸,并与开发商达成书面协议,以后再出现裂缝问题与开发商无关。住了不到两年,卧室飘窗等地方出现浸水,墙纸变色,找到物业,做了登记,但一直未得到处理,情况不是很严重,我们也没催,一拖就拖过了保质期,导致出现屋顶漏雨,卧室不能入住,墙纸全部脱落,开发商以保质期已过为由让我们找物业,物业以是房屋质量问题为由让我们找开发商,就这样我们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中途物业为了收取物管费,只要我们交了物管费就找人来修,但交过后,物业找了个工人来草草了事,没起到任何作用,屋顶依然漏水,后来又拖了两年物管费没交,现在换了物业公司,前物业公司提起诉讼将我们告上法庭,请问这种情况作为业主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7-08-25 10:0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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