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股东决议担保条件不成立,担保还有效么
股东决议担保条件不成立,担保还有效么 公司持有37%的股东向他人借款,并由公司出面为其担保,担保决议上注明90%的股东通过并一致同意,但实际上不合规范:一是因为借款的股东自己参与了股东大会并签署意见;二是章程上没有明确规定担保需要的表决比例,那么依照公司法应该除借款人之外的50%股东通过担保才成立,可事实上除了借款人,只有33%的股东在担保协议上签字(担保决议注明是90%股东表决通过)。请问:1、该担保决议是否生效,债权人在起诉债务人的时候,能否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假设担保责任不成立,33%签字的股东是否需代借款人偿还清偿责任?3、针对该法律事项,有没有其他的方法来避免公司和签字股东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delk……(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2-08-26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