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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商铺租凭合同纠纷

商铺租凭合同纠纷 我于前几日在一商场租用米柜,合同生效,并交清金额,自做柜台装好灯具,开张两天甲方因此地不适宜经营为由要求终止合同,同意退还押金及租金,其它损失不予负责,看了合同,都是霸王条款,且有一条:甲方如需使用该位置,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后,有权收回位置,但需无息退还保证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ww15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5-03 20: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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