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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过来的店铺,花了2万伍仟元转让费,做了一年,然后经房东同意租给别人期限为一年

我转过来的店铺,花了2万伍仟元转让费,做了一年,然后经房东同意租给别人期限为一年 我转过来的店铺,花了2万伍仟元转让费,做了一年,然后经房东同意租给别人期限为一年,然而他中途退场,理由是办不到营业执照,要求退还全部押金,以及装修费,合理吗?(合同注明中途退场押金不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08-23 10:4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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