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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双方的大意无意对对方造成手臂外伤,并及时去医院进行了治疗

因为双方的大意无意对对方造成手臂外伤,并及时去医院进行了治疗 因为双方的大意无意对对方造成手臂外伤,并及时去医院进行了治疗,当时医生诊断处理后说无大碍,无需住院治疗.我方并承诺负担对方所有的医疗费用,后来对方家人非要提出住院治疗,并要等伤口完全好才出院,现在已经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在医院陪护对方的家人因为天气原因引起了本来就有地心脏病,我需要承担对方家人的医疗费用吗?原本无需住院治疗的外伤,因为对方家人和医院院长朋友的关系收住院治疗,无端产生的医疗费用,这个属于过度医疗行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
提问时间:2017-08-2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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