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姐姐跟我姐夫离婚之前,我姐夫借了一笔钱,然后我姐都没见过那个人
如果被诉,建议携传票及起诉状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对当事人更有利的答辩意见,各类案由中,答辩技巧不同。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你姐姐有义务偿还,房子是有可能被拍卖的。
有可能,但是你姐还钱可以找你前姐夫追偿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你姐姐有义务偿还,房子是有可能被拍卖的
可能,但是你姐还钱可以找你前姐夫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