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能提出什么样的诉讼请求
请问能提出什么样的诉讼请求 三个月前,我与人发生撕打,过错完全在对方.我脸上被对方指甲划出几道口子,当时没有觉得很要紧,身体其他部也没有受伤.那时也报警了,因为过错全在对方,警察罚对方几百元,并留下案底,此事就此了结.没想到几个月后,我脸上的口子虽然好了,但却留下了几道疤痕,加起来共有七,八厘米长,没有凹凸,但颜色较深,很明显.这点疤,如果是在身体的其他部位,也许不值得一提,但是在脸上,对于一个女人,这是不是就毁容了.此事我不甘心就这样算了,要去告他.请问法院会不会立案受理?请问我能向法院提出什么样的请求?让他赔多少钱合理?受伤后我也没有去过医院,没有停过上班,请问我能以什么名目要他赔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nanian(河北)
提问时间:2010-05-02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