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怀孕四个多月公司要调岗调薪,怎么办?没有签合同,但是有入职表,押金条,考勤记录,工牌
可以不同意。
这是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照常发放,即使强制解除也因违法而无效。当然女职工自愿解除的除外;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你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其解除行为也因违法而无效。 但你自愿解除的除外;
4,切记不管出现什么情况,千万不能主动辞职,否则连最起码的生育保险都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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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同意调岗,向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