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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年龄46岁的水电劳务承包头,我于今年3月与施工
您好!我是一个年龄46岁的水电劳务承包头,我于今年3月与施工 您好!我是一个年龄46岁的水电劳务承包头,我于今年3月与施工方口头协议承包了几千平米的水电劳务(虽没合同但在后期做了一个情况说明体现了是承包性质),在今年的4月21日我一人在午休时单独施工,从楼梯摔下导致脾脏切除(治疗期间所有费用是施工方出的费含护理人员),现已出院我想请问我现在这种状况我能否评残?我的责任多大?我能得多少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余超(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7-08-19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