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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产房产继承-细节

遗产房产继承-细节 1.家里有套遗产房屋,老人有5个孩子,老人相继去世,没有遗嘱,遗产房屋一直由老人最小的孩子管理,现在要分割房产,是否可以分割该遗产争议房屋在未分割前房屋出租所获利益??也就是继承法中说提到的孽息?

2.老人5个孩子中,第4个孩子在老人相继去世后也去世了,他的妻子在他去世后改嫁了.想问她的妻子是否有继承他内份遗产的权力?还是由他的子女直接隔代继承?

3.原告1个人,被告4个人,其中1个被告请律师了.这1个律师直接负责4个被告诉讼还是只管其中1个被告?

4.起诉书,在没有正式开庭前,是否可以修改?包括修改对遗产分割的要求以及变更被告?

5.对于证人证据,证人可否不到庭直接出具纸质证据?当然了法院可以验证其真实性.

6.就各位律师经验,家庭遗产纠纷案件,继承人较多,但在老人去世前没有与老人共同生活过,赡养过的子女,就现今遗产纠纷案件,是否有继承法中提到的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况出现,还是由法官心情因素决定的情况较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超级松松(北京-石景山区)
提问时间:2012-08-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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