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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996年12月退伍1998年12月由县人事局发文安置到县电力公司

你好,我是1996年12月退伍1998年12月由县人事局发文安置到县电力公司 你好,我是1996年12月退伍1998年12月由县人事局发文安置到县电力公司,当年去报到的时候电力局长说没有岗位让回家待岗,然后我多次找县政府和电力公司,至今电力公司都没有接收,但是电力公司在2000年的时候因为企业要归省上垂直管理将我的档案提走,现在我的档案还在电力公司,就是不接收,我多次上访都没有结果,最近给国务院驻甘肃巡视组打电话说明了我的情况。现在经县民政局和人事局电力公司三家和我协商,说上班是不可能的只能按货币安置解决,请问一下我应该怎样合理合法的诉求我的合法权益,应该要多少赔偿金,应该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什么情况(甘肃-庆阳)
提问时间:2017-08-1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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