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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致一行人撞伤头部,伤情已得到控制但由于自身原因引起并发证车主有责任吗。2

交通事故致一行人撞伤头部,伤情已得到控制但由于自身原因引起并发证车主有责任吗。2 本人在行车中撞倒一人致头部受伤,但得到了及时救治病情趋于稳定,之后伤者一心想到上海医治不配合治疗加上年龄已高有58岁引起头部另外一处出血,1请问我有责任吗?2伤者一再要求去上海治疗,但医生并没有建义需要转院,我该怎麽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蔡燕婷(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2-08-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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