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房子遗产这个情况
有权要求补偿,可以协商解决。
家庭问题应协商解决。
按照法律规定,此处公房为你爷爷和奶奶的遗产,在他们去世后,所有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在你的其他亲属都同意更名的情况下,才能更成你的名。因此,只有将你姑姑享有的份额以货币形式补偿给她才能办成此事。
协商解决,姑姑有继承权,可按六分之一补偿给她。
有权要求补偿,可以协商解决。
公房你们没有继承权,公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是你爷爷的单位,只能说有居住权,因此不存在遗产的问题.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公房在登记房主过世后,应由同住人继续居住
郁闷!!!!!!!!我们解答时能不能多一些责任呢?公房怎么可以继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