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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离职后的押金问题

离职后的押金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本科生,在新学期开学前的四个月时间里,我找了一份全职工作,当初主管和我谈的时候就已经向对方说明我只做4个月,等我离职时,每月将从我工资里扣除的20%的押金(他们称为违约金)会给我。可以在我真的辞职时,老板却称押金3个月以后才能给,现在不给。请问公司的这个做法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ole_……(广东)
提问时间:2012-08-2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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