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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里有俩个儿子三个女儿,母亲去世的时候大儿子葬的,母亲去
老人家里有俩个儿子三个女儿,母亲去世的时候大儿子葬的,母亲去 老人家里有俩个儿子三个女儿,母亲去世的时候大儿子葬的,母亲去世的时候跟大二儿子和小儿子说地皮一人一个一半没有遗嘱,现在父亲在不告诉大儿子的情况下把房子拆了,父亲跟大儿子说小儿子要给他盖房子,以后房子就是小儿子的,母亲去世的时候说好的一人一半。现在父亲起诉要求要14年的赡养费,说是这14年三个女儿和小儿子每年都给父亲钱了,大儿子没有给。要了赡养费地皮也不给大儿子,但是大儿子从结婚到现在,父亲没有去过大儿子家,没有给大儿子的孩子买过一块糖,大儿子的儿子结婚父亲都没有去参加婚礼,大儿子还经常给父亲送吃的送喝的。父亲有生活能力。这种情况能赢吗?是不是要求其他四人有给赡养费的证据。父亲一点不问大儿子的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得开始(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7-08-16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