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老人家里有俩个儿子三个女儿,母亲去世的时候大儿子葬的,母亲去

老人家里有俩个儿子三个女儿,母亲去世的时候大儿子葬的,母亲去 老人家里有俩个儿子三个女儿,母亲去世的时候大儿子葬的,母亲去世的时候跟大二儿子和小儿子说地皮一人一个一半没有遗嘱,现在父亲在不告诉大儿子的情况下把房子拆了,父亲跟大儿子说小儿子要给他盖房子,以后房子就是小儿子的,母亲去世的时候说好的一人一半。现在父亲起诉要求要14年的赡养费,说是这14年三个女儿和小儿子每年都给父亲钱了,大儿子没有给。要了赡养费地皮也不给大儿子,但是大儿子从结婚到现在,父亲没有去过大儿子家,没有给大儿子的孩子买过一块糖,大儿子的儿子结婚父亲都没有去参加婚礼,大儿子还经常给父亲送吃的送喝的。父亲有生活能力。这种情况能赢吗?是不是要求其他四人有给赡养费的证据。父亲一点不问大儿子的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得开始(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7-08-16 23: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