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以哪个时间为准
请问以哪个时间为准 我于5月份与中介签订一二手房购买合同,当时卖方要求交付房屋时间推后,经询问中介答复贷款批下来要几个月,所以我同意,签订合同房屋交付时间为“乙方向甲方付清房屋总款(2012.9.30)交付房屋”,实际贷款批下来并划到卖方账户的时间是7月4日,划账当日卖方表示可以提前到8月中旬交房,请问我们作为买方是否可以要求房款交清就交付房屋?交付房屋的时间是以房款付清的时间为准还是以括号内的时间为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13712……(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8-22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