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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咨询

医疗事故咨询 我的朋友(患者)无意中摔倒,被120急救送往兴隆县人民医院治疗,当时诊断结果为气胸。主治大夫给予胸部做手术,开口,插入管子的处理,住院治疗。手术后,主治大夫3日没有上班,这段时间患者一直处于病痛中,不见康复。3日后,主治大夫上班诊治发现当初手术植入的管子弯曲,没有发挥作用,再次给患者做手术,重新在胸部开口植入管子。再进一步诊断发现肺部有阴影,怀疑是肺癌,建议患者转院诊治。
    患者被送往承德市附属医院诊断,随带兴隆县人民医院的X光片,附属医院大夫确定患者并无肺癌,肺部因植管失误造成粘连。后患者被送回兴隆县人民医院治疗,再次手术,第三次胸部开口,植入管子。
    请教针对这种情况,医院是否负有责任,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吻花思香(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2-08-22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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