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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木工带班,由于工人在天气太热时候,在全部人中午休息时间擅自上班

我是木工带班,由于工人在天气太热时候,在全部人中午休息时间擅自上班 我是木工带班,由于工人在天气太热时候,在全部人中午休息时间擅自上班,野蛮施工,造成工人左肩峰,肩胛孟骨折,L2,3右侧横突骨拆,由于杨州建工把工伤决定书于2016年12月16日扣压到2017年3月23日到鉴定捌级工伤结论通知书下来,工程承包人都没有收到工伤决定书,期间劳动部门也没有到工地了解情况,工程承包人要求做二次鉴定,杨州建工拒决盖章,也失去了二次鉴定机会,在这期间律师要朮告劳动局,杨州建工不许,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仲裁18万元,承包人要求我们木工班赔13万,我的工资只有5万,其于全是工人工资,请问律师杨州建工,承包人,木工班主每人应该赔多少钱,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7-08-16 10:2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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