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2000期限七天,利息600,算高利贷吗?
这是可以 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过高部分可以拒付。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已超过法定最高利息限额,属于高利贷。
你好,属于高利贷。
是高利贷的 超过法定的部分可以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