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求救律师。我这个证明有什么对我不利的地方嘛
求救律师。我这个证明有什么对我不利的地方嘛 证 明
本人XX 男 身份证号:XXXXX 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苏宁电器长虹路售后服务部协助家电安装服务,共上班23天休息8天。工资按协议发放为每日伍拾元整加提成每服务一台十元整。工资按协议上所写薪资发放日为次月25日前。但至今8月20日苏宁的电器方只发放了本人每日基本工资23天共计壹仟壹佰伍拾元整(1150.00元)提成工资据苏宁电器丹江路人力资源部诉说改为9月20日由南京总部统一发放。由于本人有特殊原因(急钱交学费)现向湖北省襄阳市苏宁电器财务部预支本人提成工资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250.00元),并将本人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卡(卡号:6XX)交予湖北省襄阳市苏宁电器丹江路店人力资源部保管直至9月25日前南京总部把提成工资发放到本人银行卡里后。由湖北省襄阳市苏宁电器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本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密码与苏宁电器相关负责人一同将提成工资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250.00元)取出归还给湖北省襄阳市苏宁电器财务处并归还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结算通卡(卡号:6XXXX)。
此证明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x1991……(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2-08-22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