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如何再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你好。老人已经去世,又无遗嘱,房屋的一半由老人妻子、儿女依法定继承,无法回到大女儿与女婿名下。如果想将住房变更到老人妻子名下,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权利
需要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继承人都同意就可以过户。
老人过世后,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的,老人答应赠与大女儿的房产如果没有财产的纠纷可以过户到大女儿名下,原有的住房按照继承分配完后应该过户,以免带来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后一套房子是利用政策买的大女儿的房子然后再赠与给大女儿,这个事实如果是全家都知道并且承认的事实,那么现在可以就该事实由老人的妻子以及其他继承人自书放弃相应的继承权,这样可以等到补助发放时去办理过户登记。前一套房子不知道你跟人对此持有什么意见,如无争议,则可以等到老人的妻子过世时进行遗产分割。
继承人都同意就可以过户,通过公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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