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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47了,我以前是国运企业下岗工人,下岗了在一家当地搞旅游私人企业打工

你好,我今年47了,我以前是国运企业下岗工人,下岗了在一家当地搞旅游私人企业打工 你好,我今年47了,我以前是国运企业下岗工人,下岗了在一家当地搞旅游私人企业打工,当时签合同是售票员,2013企业被当地旅游局收够了,我们这些员工连同政府收够的船只让另一家企业托管,托管的时候合同没有满,后来合同满了因为企业和旅游局一些合作的细节没有谈好,我们一直在里面上班合同也没有续签,现在环保检查,8月1号开始停了两个码头,售票员就多了,企业就要给我们换岗位,不换就辞工,其实检查也检查不了多久,企业就是找个借口嫌弃我们年龄大了,新岗位如果我们不愿意去可不可以提出赔偿,我们是搞旅游的,旅游节假日就要上班,法定假日丛早上一直上班到晚上,每天加班8小时,当时企业也是安法定假日一天三天的钱发的工资,但是我们一天上的15小时,饭都是送码头吃的,可不可以要求他把没发的工资补齐,还有没有交的社保医保,如果过几天又开始运营了,我们可不可以要求上班,现在47岁下岗工作也不好找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7-08-14 17: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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