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无正当理由不愿意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反还部分彩礼吗
有可能,要回
您好,如果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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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要回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