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皮外伤什么程度能构成轻伤?

皮外伤什么程度能构成轻伤? 甲方因长期大摇大摆与乙方丈夫出双入对,即在甲方与乙方丈夫在野外幽会时被乙方撞见,乙方因气愤用随身携带的“土豆刮刮”将甲方颈部及手臂划伤,经过一周治疗甲方颈部的伤已完全愈合,但手臂的五六道不超过五厘米的伤并未完全愈合,伤口还在结痂,看上去不是很严重,请问构成轻伤的可能性大吗?  现已起诉,未达成书面协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摩羯(重庆-奉节)
提问时间:2012-08-21 23:3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