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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于04年车祸,现在是三级伤残,没有工作,只有遗属费用每月308元,老公车祸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由于楼层太高,想卖掉,买个低楼层,但是涉及到公婆签字,但是他们说,房子有他们一半的三分之二,让我支付钱,再签字,可是,我没有任何的生活来源,只有一处房产,而且还是要买低楼层居住的,请问,我可以不付给他们那部分钱?如果他们不签字,我可不可以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冰凉的指间(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2-08-2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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