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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电动车,我方正向行驶,对方逆向行驶,未报警,如何定责任

双方电动车,我方正向行驶,对方逆向行驶,未报警,如何定责任 双方电动车,我方正向行驶,对方逆向行驶,都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现在逆行方脚后跟受伤,掀开一块肉,进行住院手术缝合。事故当场,由于手按脚后跟止血,未看到大伤口,故简单处理,送深圳市人民医院留医部检查,外科医生定策,手术清理创口,缝合,(CT片显示骨头未伤),现在时间8月14号早9.35分,事故发生于8月12号17.30分左右,目前未报警,如何定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陈陈陈陈陈……(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8-1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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