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业主付什么责任?
请问业主付什么责任? 本报讯 (记者吴玲)昨日下午,一名空调安装工在金福广场66栋4楼安装空调时,不慎坠楼,生命垂危。
事发地点位于66栋朝内的较偏僻位置,不少居民听到“砰”一声巨响,打开窗户,才发现有人坠楼了。记者赶到现场时,伤者已被120送至香洲医院急救。附近知情市民介绍,当时伤者是从上而下爬到四楼准备装空调。一名目击者说道,“2楼有个遮雨檐,还挡了他一下,不然直接摔地上,肯定没救了。”
据了解,这名空调装修工并非直接受4楼业主委托来安装空调。“4楼业主买了新空调急着安装,用旧空调和收垃圾的人交换,收垃圾的人找他来安装。”据知情人介绍,这名空调装修工曾经也住在该小区,以个人经营装修空调为生。
香洲医院的主治医生向记者介绍,伤者由于坠楼时摔到了脑袋,造成开放性脑损伤,被送到医院时,脑浆都从耳朵流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现在在观察和治疗中。”
现在伤者已死亡,请问业主付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wlyh(广东)
提问时间:2010-04-30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