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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的无理加价

拆迁安置补偿的无理加价 2010年,我市有一批农户拆迁户,是原来生产队户口,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经协商开发商同意农户将自己份额转让。开发商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收取一万元人民币费用为户头转让费用。我从亲戚处得知道此消息,就按流程与农户签订了转让合同并支付现金。开发商在花名册中取消了原农户名改为我的名字。在后来的开发商举行的楼层抽签,车库订购等活动中一切顺利。但是今天去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告知我取消原定的一万元转让费用,每平米要求加价550元,理由是税收。但在此过程中,从来没有人告知我需要加钱,一直以来都是以为把不足的平米数按开盘价格补偿了就好了,这算不算是变相加价。因为之前想买套跃层,所以我一共转了大约250平米,用尽了所以积蓄并借了款,现在不交钱就不给房子,也不能退,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圣光的美丽(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2-08-21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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