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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企业因破产解除了劳动合同协议,并给以了补偿金的,在新单位就职后之前在企业工作的16年年限能否连续计算

企业因破产解除了劳动合同协议,并给以了补偿金的,在新单位就职后之前在企业工作的16年年限能否连续计算 本人1991年因毕业分配到一家企业工作,2007年该企业因实施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也领取了按工作年限计算的补偿金。2008年通过招聘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请问之前在企业工作的这16年时间能否到新单位后连续计算工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erry0……(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7-08-1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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