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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打析产官司,我是原告。这套房子是婚后购得。房产证上写了被告和他父母三个人的名字

我在打析产官司,我是原告。这套房子是婚后购得。房产证上写了被告和他父母三个人的名字 我在打析产官司,我是原告。这套房子是婚后购得。房产证上写了被告和他父母三个人的名字。现在被告想通过赠与的方式,而企图侵占我在这套房子的份额,因为这套房子是通过动迁利益转化而来,本人在动迁协议上也是安置对象,所以并不是被告父母全部出资,被告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购买这套房子的钱是全部由被告父母出资。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按照婚姻法我是不是应该得到被告我老公1/3一半1/6的份额,如果按照动迁所得,在没有经过法院对动迁利益做过分割情况下,我和被告还有被告父母享有的动迁利益是不是共同共有,是不是可以得到这套房子的1/4份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7-08-1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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