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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未还

欠款未还 2011年,我借给乙方29万元。他打了借条,但是没注明还款日期,且未写明什么时候开始算利息。只是写了借款日期。现在我希望可以连本带利一起还给我,多次催促未果。乙方的投资款存于我帐上,我可以直接当做欠款挪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2329……(重庆-开县)
提问时间:2012-08-20 22: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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