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女方想离婚,需要退彩礼钱么?
已经登记结婚 且共同生活的 不需要退还
不需要退还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所以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你好,需要返还部分彩礼的
你好,时间短是要返还部分的
您好,返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