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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1月租用某单位房屋用于经营个体门诊,约定先交房费在使用,采用年交费用的方式

本人于2011年1月租用某单位房屋用于经营个体门诊,约定先交房费在使用,采用年交费用的方式 本人于2011年1月租用某单位房屋用于经营个体门诊,约定先交房费在使用,采用年交费用的方式。2016年由于该房屋墙缝漏雨损坏两幅字画,墙缝开裂多处等等,影响正常使用,让其进行修缮和赔偿字画无果,因此没有给该单位交房费!一直僵持到2017年3月,因要更换营业执照,该单位以无法提供房产证和消防证明为由,责令我7天内搬出。该出租房房顶为彩钢板覆盖,墙为37砖墙。没有房屋租赁证,没有房产证。更重要的是每年都让我在合同书上签字,却以领导要审批为由从来不给我合同书。现在该单位起诉我,要2016年房费,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7-08-11 11:0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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