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我做了手术,可男方不但不给我付医药费,还把我告上了法庭,我想请问我可不可以起诉要他赔付给我
你终止妊娠未满六个月,法院不应受理他的离婚诉讼,依法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你在未与其离婚前,你们还是夫妻关系,他依法应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你可以要求他支付你的抚养费。
1,女方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的起诉离婚 2,你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男方有义务负担。 3,双方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书并已经共同居住的,一般不予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