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店铺转让纠纷
店铺转让纠纷 去年8月份本人与另外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一间电脑店,合伙时未签合同,未到工商局注册,3个月之后散伙,但两位朋友不愿意立即将我的股份退还,于是签了协议,协议内容大致为:1,甲方(本人)退出,乙方和丙方取得店铺的经营权,店铺的转让,最低转让金不得低于叁万肆仟圆人民币(¥34000),转让成功当天按比例1:1:1三人平分。2,至2012年8月1日止,如店铺仍未转让出去,届时乙方、丙方必须以汇款的方式共同支付甲方在阳光电脑的出资,人民币:玖仟圆整,¥9000 元。但至2012年4月,对方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店铺以12000元的价格转让出去,与协议上相差22000元,随后退还本人4000元。请问,对方不按照协议来执行,那么本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其余应得的吗?如果可以,打官司的全部费用大概要多少钱?赢了官司,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来付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aizhi……(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8-20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