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一起腾房官司,执行局执行法官以被执行人没有住处无法执行为由拒绝强制腾房,怎么办?
这是可以先对自己的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按问题所述情况,问题解决的关键还是在于法院的执行力度。
建议积极与执行法院交涉,要求加大执行力度。
你好!
1、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可以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拍卖该房屋后,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的生活保障金,包含租房费用。
3、因此,法官以“”被执行人无正当职业,没地方可以去,没办法执行腾房”,不合法。法官应当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拍卖该房产。
4、你可以向该法院或上级法院反映。
5、建议你和法官沟通协商,法官拒不启动执行程序的,向上级法院反映。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7-08-09 20:49
如发现该法官存在吃拿卡要或其他违法办案的情况,可以向本院纪检部门或同级纪委反映,涉嫌犯罪的,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投诉。
我的补充: 2017-08-09 20:52建议你向法官提出拍卖申请,并表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官没有理由不同意强制执行。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可以换执行法院
您好,一、你所说的情况,已经不能用法律规定给你做解释了。相信在维权期间,你也研读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对法律的相关规定也应当熟知。
二、你所述情况,不仅是你们当地法院执行局这样做,可以说这是全国法院执行局的现状;
三、你所述情况以及你的无奈,不仅是你,作为律师,我们也感同身受;
四、个人认为,对于执行局的违法、违规做法,作为当事人就是要采取“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非常规做法,才能取得相应的效果;
五、带上家里全部男女老少到法院找执行局局长、庭长反映情况;向法院主管领导、法院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找上级法院主管领导、法院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你好,这种情况你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要么由中院提级执行,要么责令该法院限期之内执行完毕。
接着维权
建议委托律师督促执行。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如果超过6个月,你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由其他法院或者该上级法院执行。。
你好,可以依法维权。
继续维权。
你好!
1、房产的产权登记都是你名下,要求被执行人腾房。执行法官的理由不合法也不合理。难道说和谐社会就能强占他们财产?那任何人都跑到别人房产里霸占着,免费的居住,连房租都省了。
2、同时,执行法官是否穷尽了执行措施?对于此类情况,可以司法拘留督促执行,也可以列入失信人名单,限高。同时,国家立法拒不执行罪成摆设了?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是可以定罪判刑的。执行法官是有失职的,有过错的。
3、对于你的救剂途径,你完全可以找院领导,反映情况,投诉。执行期满6个月,可以执行而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作为你,也应该穷尽自我救济途径。
被执行人以前与你是否有某种身份依附关系?
接着维权
你好!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建议聘请律师解决
您好,可以维权。
你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