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该如何处理
您好,可以找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联合起诉,欢迎来电咨询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如果是学校强制而非有选择性的占用学生时间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