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卖方,7月13号和买方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17号配合买家和中介一起去公证并申请银行贷款
我是卖方,7月13号和买方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17号配合买家和中介一起去公证并申请银行贷款 我是卖方,7月13号和买方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17号配合买家和中介一起去公证并申请银行贷款,买家只有35万首付款,准备贷款70万,当时我们提醒了他们可能贷不到那么多钱,但中介说没问题,一周差不多就有消息的,合同里也明确了,看贷款批多少,不够的买家需补齐在首付款里,后来我们就等消息,三周过去了,还是我们打电话催促,中介才说这家银行批不了那么多钱,需要换个银行,又要我们重新配合去公证重新审批,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不配合解除合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
提问时间:2017-08-09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