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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于2017年3月份,经介绍人介绍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一份某小区室内装修分包合同

本人于2017年3月份,经介绍人介绍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一份某小区室内装修分包合同 本人于2017年3月份,经介绍人介绍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一份某小区室内装修分包合同,合同内约定一年内分包50套住宅给我方施工。
其中与介绍人签订《居间合同》,介绍人以每套1000元介绍费抽成,签订合同的同时预付10套的介绍费共计10000元。
建筑公司收取30000元作为押金。(手机转账)
但是截止到8月份,我方一套工程都还未接到,而且现在已经联系不上介绍人和工程公司负责人。
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口头约定10天内进场施工,但是已经过去5个月了,一直未履行合同,之前还能电话联系协商,现在完全不接我方电话。

现在我手里有工程公司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收据加盖发票专用章,合作合同。
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居间合同、收款收条加手印。

现在问题是:我该是去派出所报经济诈骗案,还是去经侦报经济诈骗案,或者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

因为签订合同的地址和转款的地址还有工程所在地的地址和工程公司的注册地都不是同一个区,归不同的派出所和法院管理,那我到底要去哪个解决该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8-0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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