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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交通事故,驾驶车辆由于闪避来车及灯光影响,而撞上右方停放在路边两辆无人驾驶的车辆

发生了交通事故,驾驶车辆由于闪避来车及灯光影响,而撞上右方停放在路边两辆无人驾驶的车辆 发生了交通事故,驾驶车辆由于闪避来车及灯光影响,而撞上右方停放在路边两辆无人驾驶的车辆,事故发生时,其中一辆停放车的车主出现并了解了事情起因,便及时报保险和报警。警方到场后未直接问明情况,而是首先态度恶劣,警容不严地质问谁是肇事车主,并怀疑有酒驾及顶包行为,遂交警将三车委托于“私人停车场”把车扣押拖走,并当场口头认定驾使车全责。而肇事车司机及副驾人被交警带回中队,到中队后即场检测酒精含量,二人确认酒精并没有超标,但交警再度怀疑正副驾使人调包,其中带有恐吓威胁成份语言错误引导当事人,但当事人坚持原说,作出笔录后当晚离开交警中队,约定两天后与事故三方到中队协商调解赔偿,交警协助调解,驾驶车辆全责,事故所有损失由驾使车司机承担赔偿,(但并没有分明赔偿金额),三方均无异议,与交警四方共同签署《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结案,其后交警放行无责方两辆汽车,而肇事方车辆不放行,继续扣押。交警并让全责方先付款到拖车场及维修点为无责方取车及修理。而后全责方咨询保险人,必须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顺利理赔,随即全责方赶回中队询问执行交警索要认定书,但交警一再拒绝,回复说要调查。我想请问,一丶交警认定结案,为什么只放行两辆车和不开具认定书?如果案情有异议,为何能确定此案了结?二丶交警怀疑当事人顶包(怀疑对象双方酒精均未超标),但没有事故发生地的监控证据及人证指证证明调包行为,是否还可一再单方面怀疑而扣押全责方车辆及证件,并一直不出具认定书?三丶如因交警单方面怀疑,没有直接证据下,而不出具认定书,从而导致全责方无法顺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介而受到经济损失,是否可以起诉执行交警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08-0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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