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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戚从北京上访回来拘留十天未到,在未通知家人情况下又被定义为寻畔滋事罪(30日晚到看守所

我一亲戚从北京上访回来拘留十天未到,在未通知家人情况下又被定义为寻畔滋事罪(30日晚到看守所 我一亲戚从北京上访回来拘留十天未到,在未通知家人情况下又被定义为寻畔滋事罪(30日晚到看守所,寻畔滋事罪31日下达,在一再催问下3日才送达)直接从拘留所到看守所,这种做法合不合法?做为家人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7-08-08 10:5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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