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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六月份装修的新房,十月份住进去的,今年七月中下旬由于物业部二次加压导致进水管道漏水

我去年六月份装修的新房,十月份住进去的,今年七月中下旬由于物业部二次加压导致进水管道漏水 我去年六月份装修的新房,十月份住进去的,今年七月中下旬由于物业部二次加压导致进水管道漏水,把楼下淹了。
并且物业要求签定了二次加压导致水管断裂由个人承担的一份合同。
求解
这个漏水维修责任是不是全部由自己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鹤壁)
提问时间:2017-08-07 21: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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