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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二次判决城管履行法定职责可就是不拆除违法建设怎么办?
法院二次判决城管履行法定职责可就是不拆除违法建设怎么办? 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对江阴城管于2015年2月确认的违法建设至今没有拆除的行为作出被告城管依法履行职责的判决,但没有执行;现原告于2016年11月再次起诉江阴法院于2017年1月开庭审理,并于8月4日判决“被告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由于二年多来被告城管没有履行职责造成我的房子不改造入住等重大经济损失十多万元,法院不支持赔偿,理由是不是事实!现江阴城管对违法建设就是不拆除,我的损失越来越大,怎么办?如何理解法院的判决?请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区别对待(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7-08-07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