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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一个县级政府达成一个招商引资项目,有我自筹资金按政府设计要求开发一个工程项目

本人于一个县级政府达成一个招商引资项目,有我自筹资金按政府设计要求开发一个工程项目 本人于一个县级政府达成一个招商引资项目,有我自筹资金按政府设计要求开发一个工程项目,政府负责协调各部门关系,本人负责施工,销售,销售归我所有,为显示合作的诚意,政府要求我交十万元保证金,口头约定工程动工就退还,钱交政府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出具了一张手写收据,收据上盖了财政部门的章子,现在我不想干了,想问一下我交的保证金和前期花的钱能不能要回来,怎么能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8-05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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